发布日期:2024-04-10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实施办法的要求,单笔对外支付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款项应向校党委常委会报告。
为便于计财处及时筹集资金,请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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