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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胡族朋等旷课违纪学生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05-29  来源:   点击量:

计科﹝2013﹞01号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各班级:

本学期开学以来(从第一周到第八周),我系绝大多数学生均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但仍有少部分同学学习目的尚不明确、学习态度还欠端正,不遵守校纪校规,先后出现程度不同的旷课行为,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为严肃校风校纪,及时教育违规学生,现决定给予2012(三专)软件技术1班胡族朋等11名同学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本学年各类评优选先资格和推选入党资格。

序 号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旷课学时数(1-8)周

1

2012(三专)软件技术1

201212050021

胡族朋

12

2

2012(三专)物联网运行管理

201212050185

周昊宇

8

3

2012(三专)软件技术1

201212050234

徐 靖

8

4

2012(三专)物联网运行管理

201212050245

李 维

8

5

2012(三专)物联网运行管理

201222080010

邓永丰

8

6

2012(三专)网站开发与建设

201212050230

彭良阔

6

7

2012(三专)软件技术2

201212050091

唐建华

6

8

2012(三专)物联网运行管理

201212050167

鲜中良

6

9

2011(三专)IT制造与售后

201112050244

吴 博

6

10

2011(三专)物联网运行管理

201112050237

王维宏

6

11

2011(三专)IT制造与售后

201112050239

霍海军

6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在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12—24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达25—36学时者 ,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 达37—54学时者 , 给予记过处分 ; 达5 5学时及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多次因旷课受到处分且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望同学们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遵守校纪校规,按时出勤上课,刻苦勤奋,努力学习。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党总支

2013年4月17日

主题词:系部管理学生处理通报批评

抄送:班级导师辅导员班主任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系党总支办公室2013年4月1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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