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次数: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根据学校党委《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青年学习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青年,推进青年理论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信息化,推动青年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强读强记、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筑牢理论基础,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干部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不断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青年力量。

二、学习任务

按照组织安排和个人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学习任务,明确小组成员每学期至少完成1篇调研文章或学习心得体会。

三、学习形式

1.线下学习。组织青年师生积极主动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主题党日、主题团日活动的形式,开展读书沙龙、优秀理论书(文)分享会等活动。

2.线上学习。用好“学习强国”APP、“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等网络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学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交流活动。

3.学思践悟。把“青年大学习”行动与学校“大思政课”结合起来,与学校“青马工程”结合起来,与“一院(系、部、工厂、处、室)一品”文化(党建、育人)品牌建设结合起来,与“三全育人”综合实践结合起来,与“建双高、创本科”结合起来,与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学思践悟,把学习成果转化成干事创业的实践效能。

四、学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1-4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目。

2.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

3.已出版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方面工作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

4.党中央重要会议和重要决策部署精神,省委、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

五、组成人员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原则上由各院(系)35周岁以下的师生组成,组长由党总支青年委员(或团总支书记)担任

六、其他要求

1.做好学习记录备查。

2.及时宣传报道学思践悟情况。

3.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在每年“七一”前的党建工作汇报和年底的“书记抓党建”汇报中,将此项工作融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4.积极探索形成典型案例。

5.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4月10日前将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至少一个)名单盖章后交党委宣传部贾芳琴。


                              党委宣传部、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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