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年终结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浏览次数:

关于2023年度年终结账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做好2023年度年终结算、银行对账、财务决算等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省财政支付平台的实际,现将年终经费清理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1.本年度财务报销、结算的各项业务,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

2.12月1018:00关闭网上报账系统暂停受理各类财务业务,开始年终结账工作。

3.各位报销人应在12月15日18:00之前将已完成线上终审的整套报账资料移交财务(行政楼105报账服务大厅,以保证在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关闭前完成支付。逾期未交资料的报销单将全部退回报销人,2024年3月新学期开学后再重新发起报销程序。同时,未完成的预算指标将全部收回且2024年不再重新下达该指标

二、往来款项清理

1.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全面梳理相关来款信息,于12月10日前办理款项认领和入账手续,逾期仍无人认领的款项将按有关规定收归学校处理。

2.未核销的公务预借款务必于12月10日前到计财处办理借款核销,对超过期限不报且无正当原因不按时还款者,将按学校备用金、暂借款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票据清理

预借的财务票据,责任人请督促对方单位及早汇款至学校账户,并于12月1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若对方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付款的,请及时收回票据到财务处办理缴销手续。如需再次预开票据,可于2024新学期开学后办理。

四、几个要点

1.普通票据(日常报销票据、差旅费报销票据、资产报销票据)报销期限为自开具之日起一年之内,请各位老师合理安排报账时间。

2.在年终结账期间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老师,请注意公务卡还款时间,若还款时间在停止报销区间,为避免逾期,本人可先行垫付还款。

3.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是省财政部门预算资金安排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关系到学校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对下一年度财政拨款额度产生直接影响。各部门务必在U8财务系统中认真核查梳理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对于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尤其是“双高”建设项目和各类财政专项,请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抓好落实,保证完成项目建设绩效。请各部门按时间结点做好项目资金执行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销。

4.除在2023年已进入政府采购流程的项目和双高建设中央专项资金外,其余各类省、市级财政资金和各种自筹资金均不能结转到下年使用。各项目资金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统筹管理,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五、各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坚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不讲效益、“突击乱花钱”等行为发生。

六、2024年财务报销业务开始时间将根据省财政资金拨付时间和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202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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