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11-09


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开展本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本系重要事项。

三、按照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制订本系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阶段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制订(修订)本系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做好本系行政管理工作。

五、发挥教授委员会作用,制订专业建设规划,提出专业开设和调整意见等,经学院审批后组织实施。

六、组织实施本系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

七、组织实施本系常规教学工作,做好教学管理、检查、质量监控工作。

八、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办法,制订(修订)本系科研与社会服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科研、教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九、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教师聘用、培养(轮岗)、管理、考核工作。

十、做好本系产教融合工作,积极开展专业调研、企业回访、项目引进。

十一、做好本系招生与就业工作,不断提高招生与就业质量。

十二、组织师生参加各类竞赛。

十三、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做好系部常规工作的二级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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