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2    浏览次数:

学院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决策部署,省第十次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22年开展四川省第二十次社会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本次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成果可参加本次社科评奖:2020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正式出版(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的专著(含个人的专题论)、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广,或被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采纳,或直接吸收进省、部级其以上重要文件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以结证书时间为准)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按照《四川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奖实施细则》,见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首页通知公告”)第六章申报办法的具体规定,选择德阳市()社科联作为初评单位进行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省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体申报程序如下:

()网上申

1.报人进入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四川省社科联官网首页右侧点击进入),在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查看申报人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和申报,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忘记账号密码见常见问题答或联系400-800-1636

2.下载《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照《申报评审表》填写步骤提示点击填写,写完成后务必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在社科评奖管理系统上传并打印。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提示。

  

   3.扫描上传佐证材料。所有申报成果必须上传以下材料之一,作为申报资格的佐证:(1)公开发表的(含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传该成果的刊物目录页;(2)公开出版的上传出版物封面及出版息扉页;(3)未曾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上传省、部级及其以上采用明,或项目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及其他会影响料等,请全部扫描到一个文件(含佐证材料目录)后上传。


(
)报送初评材料

申报向科研与社会服务处报送:申报成果暂交一式三份,至少2份原件,其余可复印;②经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表》,暂交式三份,需本人签章;③已上传系统的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提交1份。

()初评通过后报送材料

评通过的成果,由初评单位通知申报人按《各学科推荐成果报送材料表》(见附件)要求报送申报成果及材料。

、申报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正确理解《评奖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申报人务必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初评不符合规定的申报初评单位可以拒绝受理。省评奖办不受理人申报。

2.评奖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不属参评范围的成果不予受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不能申报。

3.参评成果的学科分类

人务必根据成果的实际内容慎重选择学科分类,交叉学科按就原则填写,申报截止后学科分类不得调整。翻译类、科普读物及确无法归属某一学科的成果,可选择综合类作为所属学科,其他成果均不得选择综合类。学科评审组专家是学科组构成学科在省社科评奖专家库遴选,如因学科分类问题,学科评审组不予评审或推荐,后果申报人自负。

4.个人申报限额问题

次评奖不管是作为申报人还是参与人,每个人最多申报或参与2项个人成果。其中,个人独立完成成果限报1,2项只能是作完成成果。个人申报或参与达到2项,系统自动锁定,第三次出现该人的申报评审表系统拒绝上传。有多项成果申报参与申报的,请慎重选择,申报人务必向参与人本人告知此情况,征得参与人本人同意后再行申报

5.负责人与参与人

负责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系列论文参与完成二分之上,且部分论文是第一作者;专著的主编或著者;研究报告的第完成人;课题结项证书上的负责人。

人:必须是论文或系列论文的署名作者;专著封面的主编或著者,执笔人,前言后记明确参与写作的人员;研究报告的署名;课题结项证书上的参与人。

多人合作成果,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其他成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6.集体成果

集体成果不出现任何个人署名。以集体或单位名义申报的成果,须在《申报评审表》填写集体申报说明,以集体名义申报课题组须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以单位名义申报须经单位领导人并加盖公章。集体成果一经申报不予变动,获奖后省评奖办不提供任何个人获奖证明

7.《申报评审表》的所有内容请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截止不能作任何修改,纸质《申报评审表》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内容完全一致,内容不一致的参评成果不予受理。报人务必在《申报评审表》申报人的承诺处签章。

8.请及时申报并按通知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到初评单位,未按时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评。申报期间均可在系统提交申报或修改重传,申报截止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或修改。

申报人尽量提前提交,以免在最后截止时间因网络或技术问题导致提交不成功,不能参评

9.报参评的成果及材料,不论获奖与否,都不退还本人。

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1024——116日。省评奖办10240900开通网上申报系统,接受申报;11617:00申报截止,网上申报系统自动闭,一律不再受理申报和修改。117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到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开放前,申报人可下载《申报评审表》(见系统首页”)先行填写,系统开放后按要求上传即可。

()初评单位网上审核时间:117——118日各初评位开展集中审核。

()初评单位开展初评的时间及报送材料目录:

1.初评前,于1113日前在系统填报并提交《关于开展初评工作的报告》。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奖初评资格。

2.评:于1119——1218日完成初评工作,《关于展初评工作的报告》经省评奖办网上审核同意后即可按计划开

3.初评后提交:《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初评单位推荐总表》(系统自动生成)纸质一份,首页左上角加盖单位公;《关于开展初评工作的报告》(系统自动生成)纸质一份(单位公章);③申报成果,份数参照《各学科推荐成果报送材料表》至少有2份原件;④《申报评审表》,纸质份数参照《各学科推荐成报送材料表》,至少有1份原件(加盖初评单位鲜章);⑤佐证材打印装订成册提交1份。以上材料务必于1215日前送达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21022

附:关于发布《四川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的通知http://www.scskl.cn/#/detail/2c92808283b5cf780183bc00155c00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