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四川省科技厅2021年立项的科研项目验收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浏览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川科资[2021]6号文件的要求,我院2021年立项的省科技厅项目将于今年6月份前完成验 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财政资金20万(含20万)以下的项目,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川科资[2021]6号文件的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 统填写项目验收评价材料,并申请验收评价。验收资料于5月12日前交到科研与社会服务处,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与5月30日提交到省科技厅审核验收。

二、项目财政资金20万以上的项目,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川科资[2021]6号文件的要求,审核通过后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项目 验收评价材料,并申请验收评价。验收资料于5月前交到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审核,由科技厅项目管理处组织验收。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