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校级科研面上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浏览次数:

学院各系部、处(室):

围绕学院“双高建设”的总体目标,根据学院科研工作安排,现组织2023年度校级科研面上项目申报工作,本次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请人可从以下研究方向中选题研究,也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拟选题。

(一)科技类研究选题范围

1.电子信息

2.装备制造

3.先进材料

4.绿色低碳

5.数字经济

6.新一代网络技术

7.大数据

8.软件与信息服务

9.航空与燃机

10.轨道交通

11.建筑新技术

12.其它与我省重点行业、新兴产业相关的技术创新项目

(二)社科类研究选题范围

1.党史党建

2.马列科社

3.哲学

4.理论经济

5.应用经济

6.统计学

7.政治学

8.社会学

9.中国历史

1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11.管理学

12.艺术、体育、语言、文学相关学科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 学院在册人员均可成为项目的参与人,项目主持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每个项目负责人2023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参与其它项目限1项;作为成员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目前承担有校级科研项目且尚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4.项目组研究人员不得超过4人(含项目负责人)。

5.项目立项后,项目研究人员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立项审批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待学院审批予以公示和立项。

四、项目申报组织和管理要求

1.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从立项文件下达之日起),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和一般项目。

2.严格按照申报书(见附件1)各项内容的要求填写,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目标明确,依据翔实,切合学院工作实际,经费预算合理。

3.因学院招标购买的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现在正在调试,请各申报人做好在线申请填报的准备(具体填报时间请关注科研工作群里通知),同时于42412:00前将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4.申报人将纸质版申报书交本人所属部门,系(部)审核,同时上交电子版申报书至本人业务所属部门系(部)。电子版申报书用“张三+科技”或者“张三+社科”的格式命名文件。

5.各部门、系(部)负责收集本部门、系(部)的申报书(纸质和电子版),汇总后填写好汇总表(附件2),于2023424日前一并交学院科研与社会服务处。电子档材料发至邮箱

kyc@scpu.edu.cn

6.申请人请加入学院科研QQ工作群:719741940

五、项目验收

1.验收内容。按项目任务合同书约定的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等事项;包括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及应用效果,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等;

2.组织验收。验收组织机构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明确验收方式并在收到验收材料后组织验收;

3.验收方式。采取会议答辩验收、现场验收(含功能演示验收)、通讯评议验收等方式。根据项目特点和验收需要,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逾期未验收,终止该项目,且2年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科研项目。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联系人:李放 电话:2652725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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