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工程实验室运行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四川省工程实验室运行评价的通知

各省级工程实验室:

按照《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川发改高技规〔201995)、《关于进一步加 强创新与高技术发展项目(平台)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创新高技〔2022329)等有关规定,省发改委牵头已开展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022年度运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四个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均须参加此次第三方运行评价。

2、运行评价需提交的资料主要有:

1)《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022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022年运行评价数据表》(评价数据表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或支撑材料)

3)《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集聚人才情况表》。

3、请各实验室准备好资料并装订成册,并将电子版及1份纸质版于2023517下午5点前交到学院科研与社会服务处(行政楼404),学校将组织对所有材料进行汇审。

4、学校汇审后,由各工程实验室根据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并于2023523日前通过四川省创新平台信息管理系统 (http://202.61.89.108:9001/)线上报送上述三个主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学校审核后网上推送至市发改委,再由市发改委推送至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在525日前关网,所有工作均需在此之前完成。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联系人:吴家威老师;

联系电话:2652725

联系邮箱:345789240@qq.com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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