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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活动教研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3-11-13  来源:   点击量:

群体活动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及上级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服从学校党委、行政及系部的领导。按照体育教学教研室、群体活动教研室、体质测试中心、场馆服务中心的具体要求开展常规工作。

二、 要求树立全心全意的服务思想,全面为师生服务;

三、 做好群众体育的宣传、体育文化的传播;

四、 认真按时完善各项群体工作文件;

五、 策划、组织实施校内大型体育活动及学生校外群体活动;

协助系部、班级开展学生体育活动;

七、 指导培训学生会体育部开展工作;

承担对群体工作的研究,提高工作能力;

承担学生体育干部、学校体育骨干的培训;

十、 承担体育活动奖励包括数据与积分的上报与发放

十一、承担群众体育工作的评价;

十二、选拔推荐各运动队教练员,严格执行训练计划,科学训练;

十三、督促各运动队制定《训练大纲》、《训练计划》、《参赛方案》;

十四、收集整理各运动队档案资料和比赛总结;

十五、监督检查各运动队训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