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寝室星级评比评分细则》实施说明

发布者:机电工程系发布时间:2013-12-23浏览次数:

   《学生宿舍寝室星级评比评分细则》实施以来,得到了各系部、班级的大力支持,结合实施中的具体情况,经宿管中心研究,报学生处同意,对评比考核中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请各宿舍认真执行。

1、卫生未打扫且未按时起床直接考核总分为50分。(卫生打扫,但有未叠被子的,按第9项考核)

2、门前(4分):

堆放垃圾:扣4分;门上有污渍:扣4分;门上乱张贴:扣4

3、六面光(12分):

四周墙壁污渍:扣3分至6分;天花板有蛛网:扣2分至6分;地面有垃圾:扣3分至6分;地面卫生未打扫扣8分至10

4、桌、凳(8分):有积尘、污渍:扣4分至8

5、门窗(4分):积尘:扣4分;脚印:扣4

6、厕所(4分):便池污渍:扣24分;垃圾未倒:扣24

7、阳台(4分):蛛网:扣24分;污渍:扣24

8、物品(4分):除以上物品外的个人物品及公用物品脏乱差:扣4

9、床上(12分): 不叠被子,4人间:1床未叠:扣6分;6人间:1床未叠:扣4分,2床及以上未叠:扣12分;8人间:1床未叠:扣3分,2床及以上未叠:扣12分。床上乱放物品:扣36分。床单不平整扣28人间)至4分(4人间)/床。

10、床下(6分): 床下鞋不成一条线:扣2分至4分;床下物品积尘:扣24分。

11、其它(12分):寝室有嗅味扣6分;物品乱挂、乱摆放(矿泉水瓶等)扣6分;从整体上未达到“六面光、四条线”效果扣612分。

12、“十禁止”(20分):落实到违纪个人,未归宿扣20/人次;使用违规电器扣30/人次;偷盗扣40/人次;打架40/人次;不按时就寝、就寝后吵闹扣10/人次;私拉乱接扣20/人次;寝室存放酒瓶扣10/次。其余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扣510/人次。此项扣分为0时可直接扣总分。

13、美化(10分): 未美化:扣10分;张贴不美观:扣5分;不健康:扣10分;

14、每天上下午进行安全、卫生、纪律、文明建设情况检查。

15、每天就寝纪律、安全情况等记录在当天值班记录上。

16、各系部每周一安排参与检查评分的学生工作老师,各值班室应随时陪同进行检查评分。